校内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,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,我处将对科研经费按合同单独立项设置,按项目单独设账核算,按经费支出明细实行额度控制。新到账的科研经费,项目负责人或其项目组成员确认经费到账后,先到科技处(社科处)进行合同编号和项目立项,再到计财处入账和上报项目资金使用计划。
一、科研经费入账必需材料:
1.科研项目合同(计划任务书)或收付款合同协议原件
2013.07.01以前签订的未加盖学校公章的到校办法律事务办公室审核
2013.07.01以后签订的需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合同专用章
2.科研项目立项通知单
3.科研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
4.银行进账单(计财处提供)
二、科研经费必须上报项目资金使用计划,否则,将影响科研经费的正常报销。
附件:1.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说明
2.科研项目立项通知单
3.科研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
计划财务处
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
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
电话:0351-7010422 邮 编:0300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