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有关部门:
根据山西省教育厅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财【2019】13号)的通知,我校将开展2018年度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布。
一、评价范围。2018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本部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。
二、评价内容。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主要从投入、过程、产出、效果四个维度进行评价。重点围绕项目管理、 财务管理、目标达成、项目效益等方面逐项开展。
三、评价目的。通过绩效自评价,衡量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,分析、检验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、资金使用效益,及时总结经验、分析问题、改进管理,并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提供参考,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。
四、评价系统。本次绩效自评工作,主要利用省级预算绩效管理系统进行,由计财处预算管理科负责数据的上报和下发,财政厅绩效管理处负责审核数据。
五、自评要求。
(一)落实责任,明确任务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进行申报。
(二)精心组织、保证质量、加强协调。要根据项目特点,选取合适的评价方式方法,建立符合项目特点的绩效评价体系;要实事求是,确保数据准确、评分合理、结果客观、分析全面,严禁刻意抬高分数、弄虚作假。
(三)认真分析,强化应用。今年会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,并且各部门自评价情况会作为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政府相关政策提供参考。
六、自评安排。
(一)第一阶段
各部门填报“第一阶段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”(见计财处网站下载中心),并且务必于2019年3月5日上午下班前,将填写准确的申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交予计财处,文件命名为“单位名称+预算指标金额”。计财处汇总上报财政部门,财政部门审核后生成自评价表。目标设定要合理且可量化,便于第二阶段的进行。
(二)第二阶段
各部门第一阶段完成后,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并下达“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价评分表”和“综合结论表”,由计财处通知并交予各部门进行填报。各单位于2019年3月13日前发送电子邮件交回计财处。
邮箱:577168565@qq.com,联系电话:7112231、13485353501。
附件1:第一阶段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
附件2:部门需申报的各项预算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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