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严格控制加班餐费支出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今年以来,根据中央“八项规定”以及我省相关办法,学校各部门高度重视,加强了对“三公经费”的管理,“三公经费”支出大幅下降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同时,发现个别部门把招待费变相为加班餐费列支,致使加班餐费支出过大。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,真正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我省的四个实施办法,经研究,对加班餐费支出作如下规定:
一、严格审批程序,加班餐费报销须填写加班餐费报销支出情况表,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;
二、加班餐费报销时要注明加班事由、时间;
三、加班餐费报销须注明加班的相关人员;
四、加班餐费报销要严格控制标准,每人每餐不得超过25元;
五、该规定从即日起执行。
附件:加班餐费报销支出情况表(该附件在计财处网站下载中心长期保存)
计划财务处
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