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《山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财﹝2022﹞1号)的要求,我校认真组织开展“教育乱收费”自查自纠工作。
各单位在“教育乱收费”自查自纠工作中要做到不走过场、不留死角、全面覆盖,对照文件中摸查的重点内容进行自查,是否存在教育乱收费等违规收费问题,开展教育收费日常监督检查和重点线索核查,纠正存在的问题,如实完成自查报告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单位需填报《山西大学治理“教育乱收费”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》。
二、无违规收费需提交零报告。
三、涉及收费的单位请将收费依据、收费项目及标准上报。
以上三项报告,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3月16日前,将纸质版交回计划财务处综合管理科。
联系人:王瑜
电话:7010422
附件:1.山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
2.山西大学治理“教育乱收费”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
计划财务处
2022年3月9日
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
电话:0351-7010422 邮 编:0300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