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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教育乱收费”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 : 2022-03-10 出处 :

校内各单位:

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《山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财﹝2022﹞1号)的要求,我校认真组织开展“教育乱收费”自查自纠工作。

各单位在“教育乱收费”自查自纠工作中要做到不走过场、不留死角、全面覆盖,对照文件中摸查的重点内容进行自查,是否存在教育乱收费等违规收费问题,开展教育收费日常监督检查和重点线索核查,纠正存在的问题,如实完成自查报告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单位需填报《山西大学治理“教育乱收费”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》。

二、无违规收费需提交零报告。

三、涉及收费的单位请将收费依据、收费项目及标准上报。

以上三项报告,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3月16日前,将纸质版交回计划财务处综合管理科。

联系人:王瑜

电话:7010422

附件:1.山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

      2.山西大学治理“教育乱收费”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计划财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年3月9日


  • 山西大学治理“教育乱收费”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
  • 山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